※ 引述 《t21》 之銘言:
: 簽名後,會議開始露個臉後,中途落跑
: 基本上沒事。
: 王鴻薇說得應該是前面這種類型。
: http://i.imgur.com/cF6zyt8.jpg
ㄟ不是啊,
你貼的圖都說的很清楚了。
第一項,
如果原訂開會日遇到颱風地震等因素延期,
則原本那天就沒開到會,就不能領出席費。
第二項,
只要有簽到的事實,雖然因故離席未開會,
還是能領出席費。
第三項,
如果有簽到,就算人數不足流會,
還是能領出席費。
第四項,
怎樣算簽到,由議會或議事人員判斷。
但是,
就是因簽到後離席算簽到,
所以當天會議才有達到開會人數,
換句話說,
只要會開成,代表議會判斷有簽到事實。
這邏輯沒問題吧。
所以你貼的圖不就說了,
只要有簽到就算,簽完離席不開會也能領。
是很爽沒錯,
不過看起來爽的是所有議員,
而且還是"依規定過這麼爽",
所以王鴻薇才會這樣說。
一句話,
你要相信王鴻薇還是相信徐巧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