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塔綠班凌遲勞工:降低年休、降低加班

作者: chiangdapang (蔣大胖)   2023-04-27 13:05:13
※ 引述《kabor ()》之銘言:
: 臺灣勞工都記得吧!勞工塔綠班勞基惡法這影響台灣勞工權利甚深之事
: 以前勞基法特休達30日很容易達成
: 一年七天、三年十四日、七年二十一日、十年二十八日、十五年三十日
: 臺灣勞工可以自己算算虧多少,反正現在公務員是繼續延用這樣的特休
: 加班費的部分一直都是加一小時算兩小時,後來被改成加班前兩小時乘1.33後兩小時乘
1.
: 66
: 廉價勞工的加班怎麼算都會比時薪的低
: 台灣勞工可憐吶
柯粉煽動造謠一張嘴,但是現在澄清不用跑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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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以前勞基法第38條修訂前是一年七日、三年十日、五年十四日、十年以上者每一年
加給一日(加至上限30日)
(勞基法73年公佈施行後將近40年年,從來沒有你說的3年14日、7年21日、10年28日這樣
的條文)
105年12月公佈勞基法第38條修訂為半年三日、一年七日、二年十日、三年十四日、五年
十五日、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上限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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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關於加班費的部分,勞基法第24條修訂前與修訂後都是加給4/3、5/3(只有天災應變
為例外?2,而且要報備勞工局)
(勞基法73年公佈施行後將近40年,從來沒有你說的加一小時算兩小時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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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幾年對勞基法立法修改的方案主要還是來自勞動部常任事務官歷來的函釋去作補
強,你可以認為這樣做法很保守勞工可能不會滿意,但是這樣明顯的唬爛造謠,你們這些
柯粉學生還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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