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翁達瑞:對高虹安提起誣告自訴

作者: jason486 (Jason)   2023-05-06 2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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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達瑞
對高虹安提起誣告自訴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我在前年十月揭發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及抄襲。中間經過十個月,高虹安都保持沈默,既未
承認,也沒否認。
高虹安被民眾黨提名參選新竹市長後,她忽然到台北地檢署告我誹謗。提告前,高虹安對記
者發出採訪通知,企圖糾集媒體拉高選舉聲量,製造清白的假象。
經過將近八個月的偵查,北檢確認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有十八處抄襲。我揭發的事實與北檢對
三分文件的比較結果相符(附圖一)。北檢因此對本案做出不起訴的處分。
上週,我的委任律師告知,高虹安並未聲請再議,全案不起訴確定。我也央請律師分析對高
虹安提起誣告之訴的可行性。以下是律師的分析結論:
「高虹安博士論文確實有抄襲的情節,亦為其自己所明知,卻仍執意反於真實而提出刑事告
訴,此部分應有成立誣告罪之餘地。」(附圖二)
根據律師的建議,我將跳過台北地檢署,直接到台北地方法院對高虹安提起誣告的自訴。這
個訴訟策略複雜度較高,但有三大理由:
~展現我強烈的提告決心。
~可以減輕地檢署的負擔。
~誣告罪行明確易於舉證。
我介入公共評論大約十年,但皆以筆名發表文章,目的在保護個人隱私。被高虹安等人提告
後,我自願返台面對官司。
現身時,我清楚表達個人的立場:法治社會的公民有提告的權利,也有被告的義務。我坦然
面對這幾起官司,希望司法裁決能釐清兩項社會爭議。
一、我揭發高虹安的論文抄襲,究竟是正當的公共評論或惡意的毀人名譽?
二、高虹安對我提告誹謗,究竟是正當的自保訴訟或濫訴的選舉作秀?
北檢的偵查已釐清第一個爭議:我揭發高虹安的論文抄襲,係基於具體文件的比對,屬正當
的公共評論,無誹謗之情事。
我對高虹安提出誣告的自訴,目的在釐清第二個爭議。透過台北地院的審判,社會大眾可得
知高虹安對我提告的原始動機。
這起誣告案有極大的社會意義。雖然高虹安有權利保護名譽免受毀損,但她不能藉濫訴製造
清白的假象,逃避輿論的監督,扼殺言論自由,獲取不當的選舉利益。
我期待與高虹安在法庭對陣,讓司法釐清本案的是非曲直。只要法院的審判結果能提升台灣
的民主法治,我個人的時間與金錢付出都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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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由於去年台派旅美教授陳時奮教授
被高虹安告誹謗
北檢處以不起訴處分
現在陳時奮老師不忍了
將跨海到台北地方法院
對高虹安提起誣告自訴
乘勝追擊!
土城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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