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是訂了"禮讓行人"的交通法規,
這個駕駛有遵守嗎?沒有嘛。
恐怕連路口轉彎應減速都沒好好做到。
那訂另一條法規,
這種駕駛就會突然良心發現突然遵守新法規?
當然也不可能。
我看來,台灣的交通問題,
常常來自於一群特別囂張,
特別肆無忌憚的人,
他們有時候是行人,有時是自行車,
有時候是二輪,有時候是四輪,
甚至是更大的車子。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有這樣一群人,
但是各位應該常常能在路上看到狂飆的跑車,我想這證明了我的觀點。
訂立越來越嚴格,甚至嚴格到扭曲的規定。
但是這些人還是不會遵守這些規定,
結果交通更壅塞也更危險,其意義何在?
先從撞死人重罰開始吧 ,
有可能的話,對於這些特別囂張的人,
把他們的背景也挖掘一下。
可能的話,順便讓陳歐珀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