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中天NCC癥結點就在這 但誰看得懂???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3-05-11 19:47:02
我剛剛看一下北高行的新聞稿 主要癥結點就在評分表配分
被告委員會109年11月18日之審議,未準用107年2月8日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
規定之評分基準,卻以109年換照評分表為評分比重
然後下面一大段北高行解釋說明 我實在看不懂:
本件由被告7位委員為本件換照申請案,於109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議所填具資為審
議基礎之換照審查評分表(含第1階段法定駁回事由、第2階段申請書及營運計畫審查,及
第3階段其他應審酌事項)及109年11月18日第938次委員會議紀錄可知,7位委員多已將對
第3階段其他應審酌事項的考量,直接併入第2階段依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1項未來6年營
運計畫的60分及檢視過去營運計畫執行情形的40分予以評價,並就各個審查項目逐一表示
意見,繼在各項所定配分上限範圍分別予以評價給分,於審議後據以形成原告營運不善應
駁回本件換照申請之結論。然換照審查就未來6年營運計畫5個審查項目的評分標準,依衛
星廣播電視法第18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換照審查辦法第11條第3項後段,係準用申設審查辦
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之規範內容,於105年6月21日原規定
(50、30、20、10、10)/120,即被告所稱自105年起使用的109年換照評分表之(25、15、
10、5、5)/60。之後為與評鑑及換照之評分基準一致,於107年2月8日全面修正為(40、20
、20、10、10)/100,即(24、12、12、6、6)/60。是以換照審查就未來6年營運計畫5個審
查項目的評分標準,自此即應準用107年2月8日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之評
分標準,不容被告另行發布行政規則以代之。被告109年11月11日第937次委員會議通過的
109年換照評分表關此未來6年營運計畫60分部分(25、15、10、5、5)/60的評分比重,不
能發生取代之效力。則被告委員會109年11月18日之審議,就未來6年營運計畫60分的5個
審查項目,卻以109年換照評分表(25、15、10、5、5)/60為評分比重,違反換照審查辦法
第11條第3項後段規範之評分基準,形同改變執照的核發標準,容已造成該5個審查項目之
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所憑審議不予換照之結論,無從推算回復,原
處分自於法有違。至原告所述換照諮詢會議程序瑕疵等問題,不影響被告委員會議因實質
審議所作成意思決定之合法與否,併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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