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市長你常常抨擊"我是幫犯人做鑑定,被害人的感情與我無關"這句話,
問題是鑑定人本來就不需要顧慮到被害人的感情啊,這句話有什麼錯嗎?
市長的回答是:
沒錯,鑑定人是不需要顧慮被害者家屬感情的,
但是鑑定人本身"偏袒犯人",那情況又會如何?
我最近講過一個故事: 有位檢座質疑李茂生這夥鑑定團隊,
說他們"都有參加過廢死聯盟的活動,立場不公正",
辯方無法反駁,氣得哇哇大叫...
這位檢座說的一點都沒錯,這些鑑定人本身都是帶著廢死立場來鑑定,
結果當然是可教化啊!
這樣的鑑定已經不是"不考慮被害者家屬的心情",
而是完完全全站在偏袒犯人一方,去傷害被害者家屬了!
這種不公不義的鑑定,真的有存在意義嗎?
感謝這位檢座戳破了國王的新衣,事實就如他所言,
以廢死的眼光去做鑑定,得到的結果也只會是可教化,
也只會讓被害者家屬一再哭泣。
這樣的鑑定團隊如我所言,根本就是犯人的同謀,是罪大惡極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