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文創法》修法三讀通過 賣黃牛票

作者: l81311i   2023-05-12 11:39:30
這種法真是無聊
黃牛就是自由市場經濟的產物
當黃牛也是有風險
例如最近的羅志祥跟楊丞琳
搶他們倆人演唱會的黃牛就慘了
票到時候賣不出去
而具有高生產價值的人而言
你要他們浪費時間跟精力去跟低生產價值的人搶票
這對社會也是種浪費
他們把搶票的時間精力用在賺錢
可以為社會創造更大的財富
黃牛對這種高生產價值族群就很好用
多花點錢可以輕鬆拿到票
其實跟遊樂園的快速通關門票是一樣的道理
黃牛完全不需要打擊
他們也不會擾亂正常經濟秩序
台灣人本質上還是心存共產主義
才會整天對黃牛的存在靠北靠目
※ 引述《DDDDRR (QQ)》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 https://is.gd/Nygt7t
: 2.新聞來源︰
: Ettoday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 快訊/《文創法》修法三讀通過 賣黃牛票罰50倍、外掛搶票最重判3年
: 4.完整新聞內容︰
: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 立法院今(12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販售黃牛票者,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及相關設備(外掛程式、掃票機器人)購買票券,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
: 黃牛票的問題存在已久且層出不窮,長久以來卻只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開罰,不只罰鍰金額過低,且需完成交易才能報案,嚇阻力遠遠不足。因此期望藉由《文創法》修正草案,遏止長期以來黃牛猖獗的現象,藉由明確定義與罰則,回歸合理公平市場機制。
: 根據三讀條文,轉售時只要「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都算黃牛,而且沒成交也會開罰。處票面金額10倍至50倍罰鍰,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及相關設備(外掛程式、掃票機器人)購買票券,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下罰金。
: 立委范雲指出,修改文創法只是解決黃牛票問題的第一步,未來將持續監督文化部,從源頭改善問題,包括鼓勵業者大型活動採取實名制、建立官方合法二手票券平台、提供方便順暢的檢舉管道與獎勵機制,真正保障藝文產業消費者權益。
: 5.附註、心得、想法︰
: 黃牛票還可以自己去找賣票的檢舉
: 外掛搶票怎麼查?
: 售票業者都要配合政府查外掛資訊嗎?
: 誰可以跟我說阿到底怎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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