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初這件事?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領銜擬具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由於提案
的蔡易餘來函撤回,院會無異議做成決定「同意撤回」。
蔡易餘說,520總統就職在即,為避免在野黨配合中國見縫插針,及中國藉此大作文章,威
脅台灣的和平,做為執政黨的一份子,為「台灣前途發展」現實狀況下,不得不妥協,決定
撤回2項修正草案。
連律師都出來打臉根本沒法律效力
行政院函令「大陸地區人民亦為中華民國人民」等相關函釋停止適用。律師洪永志說,函釋
不具法律效力,癥結點應在認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否修法。
民進黨只敢動函釋不敢動法律
是不是很孬
對了順便說也因為沒有法律效力
以後法官想要按照舊判例判決
也是完全沒問題的
就塔綠班會不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