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賊頭請進,關於大法官

作者: rhino0314 (鬼島夢想家)   2023-06-01 10:07:14
裸考的賊頭說15名大法官都是EE提名,是一黨專制
但這問題應該回頭問問自己的黨,還有先前拜會的馬狗吧
在第4次修憲的時候,確實有意設計大法官「交錯任期」
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規定:「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
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有沒有看到,就是用2003年去切,讓其中一屆大法官任期只有4年
這樣就可以在之後的提名中,形成8+7位大法官的交錯任期
這個是2003年的大法官組成
https://imgur.com/IpiN5Wz
照原本的憲法設計,當屆任期四年得大法官於2007年任期屆滿
應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產出8位任期為八年的大法官
這8位大法官就可以跟另外7位大法官任期交錯
但是當時,國民黨覺得自己2008年勝券在握
於是就杯葛不審議陳水扁提名的大法官
只通過任命林錫堯、蔡清遊、池啟明、李震山等4人為大法官
其餘4人則是依照國民黨智庫建議,等08年馬上任後再補提名
造成馬英九分別在08、10、11年共提名了11位大法官
其中10年的部分,是不受任期保障的司法院正副院長
接著馬英九又在15年卸任前再提名了4位大法官
15位大法官都是馬英九提的,當時侯友宜有沒有出來說專制?
破壞大法官交錯任期制的正是國民黨還有馬英九
至於現在,4位大法官任期就是到了
司法院是憲法機關,跟監察院一樣
監察院先前提名人選被國民黨杯葛時,大法官632號解釋清楚說明
憲法機關為維繫國家整體憲政體制正常運行不可或缺之一環
為了確保憲法機關的運作,總統有提名義務,立法院有審議義務
也就是如果總統在憲法機關人事任期屆滿時不予提名
或是立法院對於總統提名的人選消極不為審議,都是違憲的行為
因此現在根本就不存在「不提名」這個選項
不然侯友宜的意思是,叫蔡英文讓給國民黨中常會提名是不是?
在憲法訴訟法施行之後,案件數量是先前的10倍以上
你讓4名大法官缺額,是要讓憲法法庭直接空轉給你看是不是
低能賊頭,民調都已經最低了還講些不用大腦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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