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未妥善處理女職員性侵案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23-06-03 09:44:16
監察院新聞稿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5&s=23935
節錄:
新北市衛生局女職員(下稱A女)前年於新北衛生局跳樓輕生案,經監察院委員紀惠容、
張菊芳調查發現,新北衛生局稱所謂的「員工協助關懷」,其過程不符合程序正義,提案
糾正。
監察委員紀惠容、張菊芳指出,新北市衛生局於109年6月29日接獲匿名檢舉信件,內容「
未涉及公務」或「與公務無關」,純係針對A女私人生活且文字具攻擊性,依行政程序法
第173條第1款規定得不予處理。調查發現,該局局長陳潤秋卻仍交於副局長高淑貞處理,
衛生局於隔天與A女及B男約定7月3日安排談話。
兩位監委指出,該局先稱對A女進行之程序為「員工協助關懷」,而非「約談」,復稱,
尚未進入員工協助關懷程序階段,係私下先行瞭解,惟案涉A女個人極私密之隱私,該局
面對媒體追問壓力,對工作表現無異常之A女及B男啟動程序。
監委紀惠容、張菊芳指出,新北市衛生局知悉廖男有性侵害A女之犯罪嫌疑,卻未依刑事
訴訟法第241條及衛福部105年12月所修訂之處理流程,向婦幼隊告發;且對於特約之長照
單位負責人涉及社會矚目之性侵害案件,並未為適當之處理,已嚴重斵害長照2.0特約單
位之公益形象,損害政府聲譽,顯有不當。
大家看看新北市處理多爛
還是統管新北市民身心健康的衛生局...
明明法律就規定這種檢舉不予處理,就一定要處理
然後還處理得亂七八糟
女方說她被性侵,裝沒事走人
最後女方身心受到極大傷害,選擇輕身
衛生局耶,衛生局耶...
衛生局裡面就有一個科叫做心理衛生科耶!!
這件事情誰要負責?? 有人負責嗎?? 還是拿個糾正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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