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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賠案開庭 恩恩爸:刑案不起訴不代表流程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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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12 21:32(6/12 22:1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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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恩恩爸。(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2日電)恩恩國賠案今天第2次開庭,新北市府委任律師指檢方
不起訴書與監察院報告都認人員無過失;恩恩爸則說,不起訴是因不構成刑法要素,而非
送醫流程無過失。今天辯論終結,訂7月21日宣判。
恩恩爸今天在4名委任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開辯論庭。恩恩爸一方原本僅主
張恩恩的生命權遭剝奪,因此父母受有精神損害;不過委任律師今天再補充訴狀內容表示
,恩恩在過世前的那81分鐘,身體持續從發紫斑、抽搐到全身肌肉僵硬,新北市府違法行
為造成恩恩生命權、健康權與身體權受損,也導致恩恩爸媽精神受到傷害,依法請求賠償
。
新北市府訴訟代理人、律師李永裕抗辯,恩恩爸主張追加健康權侵害,但欠缺相當因果關
係;另外,相關公務員都是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發布新聞稿與感控措施執勤,
沒有怠惰於執行勤務。且包括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與監察院調查報告都認為人員無過
失。
恩恩爸則提到新北地檢署日前以證人身分約談他就新北市長侯友宜、衛生局長陳潤秋與時
任消防局長黃德清等人遭控涉過失致死一案出庭。檢察官告訴他,當時他太太晚間5時59
分打電話到中和衛生所,但衛生所人員5時30分就下班,要由新北衛生局外聘的3名接線員
負責,以通話紀錄來看,當時電話是滿線,但因沒有監視器,無法得知執勤情形。
他說,他詢問檢察官,新北市有400多萬人口,卻只由3人應付當時COVID-19疫情狀況是否
合理,檢察官雙手攤開並表示「這不是我能處理的,這是行政責任或政治責任」,請他去
找監察院陳情。
恩恩爸說,檢方處理的是過失致死罪,但因實際執勤人員不是長官,而是第一線人員,縱
使檢視送醫流程有很多荒謬、不合理,這些基層也是依SOP執行,所以侯友宜等首長未構
成過失致死罪要素。「不起訴是因他們被告的刑法法條不構成要素,而非送醫流程是完美
無過失」,且監察院報告已說新北消防局SOP指令明顯與消防署指令不同。
李永裕則再次強調,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與監察院調查報告都認為人員無過失;另外
,新北市府無違反消防署指引,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時期必須以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發布指示為最高原則。且去年COVID-19新變異株Omicron出乎意料地快速蔓延
,不能以後見之明指責當時處理人員,因處理人員已盡最大努力。
庭末,法官諭知言詞辯論終結,訂7月21日下午5時宣判, 恩恩爸表示他將親自出席。
新北市中和區2歲童「恩恩」去年4月感染COVID-19過世,家屬質疑遭延誤送醫。「恩恩」
的父親日前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消防局申請國家賠償未果,去年11月在委任律師陳又
新等人陪同下,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提出新台幣1元的國家賠償訴訟。
新北地院日前表示,國家損害賠償是走民事訴訟程序,恩恩爸爸請求金額在10萬元以下,
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因此新北地院板橋簡易庭為第一審,新北地院民事合議庭為第二審,
依法第二審宣判即確定,不得上訴。(編輯:方沛清)1120612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七月民事判決就會宣判
高機率會敗訴
坐等法官用判決打臉恩恩爸 跟挺恩恩爸的網友
明明CDC的責任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