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重點本來就是「兩岸監督條例」吧?

作者: pchunters (POWER)   2023-06-21 07:38:14
※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笑死人,你都說秘密談判了,
: 還需要管你什麼兩岸監督條例?
: 你可以再天真一點。
: 要不然你以為最近的mee too是
: 怎麼燒起來的,難道你以為
: 性騷擾防治法是最近才立法的嗎?
: 你偷情的時候會管什麼民法嗎?
: 你偷錢的時候會管什麼刑法嗎?
: 你汙錢的時候會管什麼貪汙治罪條例嗎?
: 有夠天真。
你說的都對
有這些法律,但也可能有人就是要違法,或是要鑽漏洞
但是就是法界常講的八股名言:「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你制定了這些法律
至少會增加想違法的人,他成功完成犯法的難度
還有增加一定的法律嚇組能力
不然你以為本肥是怎麼忍住不去摸捷運上大奶妹的?
: 講白了點,有這個法條,頂多是
: 在事情被揭穿之後才有個懲罰依據而已,
: 你當真以為想要搞你的時候會去管這個
不是只有事後監督,是談判開始前就要監督了
https://upload.cc/i1/2023/06/20/yu1mOA.jpg
: 法條?更別提現在爆出來的這些案例,
: 有哪幾個是真的被提出公訴判刑的?
: 幾乎都嘛不了了之。
老實說看到這種「還是有人會違法,所以法律無用」的論點
只有一種感覺
https://i.imgur.com/2vmDVP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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