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重啟貨貿跟服貿是假議題吧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23-06-25 12:11:4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3 條
1. 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行政院應於協商開始九十日前,向立法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及憲政
或重大政治衝擊影響評估報告。締結計畫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之同意,始得開啟簽署協議之協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5-3
看完1後面都懶得看==
這條款讓協議的啟動門檻超高
連談都還沒開始談就死掉惹
服貿貨貿什麼的確實是假議題
DPP修這法就是告訴你 拎北沒興趣跟你談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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