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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linbayyoyo
2.轉錄來源︰
林北好油FB
3.轉錄內容︰
陳冠廷說,當時購買畜牧場用地價格為3300萬元,申請土地融資2000萬元,符合農地貸款
規範,而建造畜舍及購買所需設備皆依專案農貸規定,按實際工程款申貸上限不超過七成
規範。
不過,《民報》登入地籍資料查詢系統,查出陳冠廷擁有的嘉義縣竹崎鄉山子門段61-3、
61-6、61-7號土地,在竹崎鄉農會有三筆貸款,約2500萬、9200萬、1900萬左右(細節如
圖),貸款總額約1.3億,但因撥款作業費用等,實際上陳家拿到約1億元。用這些土地互
相做為擔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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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怎麼冠廷講的話跟實際的資料對不上?
光土地就貸了一億三?
建造畜舍加上設備都還有貸款,但建物好像沒有貸款,貸款都是土地耶?
這跟陳冠廷講的對不上了,陳冠廷借那麼多錢,怎麼連自己借多少都不清楚,這樣會讓人
家質疑當一個豬農計算成本是不是也做不好?
而至於如何用3300萬買的地,貸出1.36億,一般人用農地貸款了不起6成,陳冠廷是超過
40成,這點真的值得大家學習,如果豬舍需要改建,缺乏資金的豬農、雞農可以考慮跟陳
冠廷請教,畢竟要貸出這樣的金額,一定很有技巧,值得大家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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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專業的土地開發業者來說明,一筆土地貸三次這種很常見,他說不會用建物再貸款
而是直接用土地做第二次跟第三次。
所以他認為第二筆是建物加設備,第三筆應該是營運週轉金,而擔保債權總金額並不等於
放款金額,還有相關風險、作業費用的部分,因此擔保債權總金額通常會是實際放款的
1.15~1.3倍。
所以這個案子實際的放款金額約在1.04億到1.18億之間。
第二筆的9240萬,除以1.3約7107萬,符合陳冠廷所說的設備貸款7240萬。
所以陳冠廷說他第一筆土地貸了2000萬,擔保債權為2500萬
第二筆貸了7240萬,擔保債權為9240萬。
但他還有第三筆擔保債權1905萬,放款金額約1465~1656萬的部分。
所以是買了3300萬的地,土地先貸了2000萬回來,再貸了7240萬的設備,再貸了1465萬左
右的週轉金,土地、廠房、營運金前後貸了1.07億,陳冠廷講的跟實際的差不多,只是省
略掉可能是營運金的第三筆的部分。
所以土地、廠房、營運金共貸了土地的32成。
最後謝謝熱心粉絲提供說明,這種果然要有經驗的才會懂。
4.附註、心得、想法︰
剛才板友推林北好油 看了一下
結果最後一段直接解釋整個流程
黃國昌的頭直接被巴爛掉在地上
今天晚上黃老師484又要加開直播課程 告訴我們事情的真相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