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說明:
本法第 14 條第 1 項所稱補助,指機關團體對特定對象提供具有經濟價值之給付。
例如補貼或其他相類似之給付,至於貸款、保證或其他消極稅捐減免等優惠措施則不在此限
所以「貸款」
並非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補助」
貸款錢還是要還的
因此貸款不是這個法規範需要迴避的項目
※ 引述《JamesSoong (Patrick Mahomes!!)》之銘言:
: 笑死 陳明文的兒子
: 要不然就是在高鐵上搬幾百萬開珍珠奶茶 要不然就是從國庫搬一億元養豬
: 看來國庫不但通党庫 還通陳明文的家庫啊~
: 1.新聞網址︰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709000314-260106
: 2.新聞來源︰
: 中國時報
: 3.完整新聞標題
: 陳明文駁超貸 遭酸坦承未利益迴避
: 4.完整新聞內容︰
: 陳明文駁超貸 遭酸坦承未利益迴避
: 04:102023/07/09 中國時報 張薷 、 呂妍庭
: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日前遭爆料花3000萬元買地,卻以兒子陳冠廷的名義超貸1億元;陳冠
: 廷出面澄清符合農地貸款規範,陳明文也強調一切合法。對此,媒體人黃揚明直言,陳明
: 文自證是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戶」,像陳明文這樣公開承認未迴避利益衝突的,還是第
: 一次看到。
: 對於黃揚明的說法,記者去電陳明文,但電話是由幕僚代接,表示「會跟委員說,看他怎
: 麼處理。」迄截稿為止,陳明文並未回應。
: 陳明文遭爆買地超貸後,陳冠廷澄清,被控的土地是畜牧場,購買用地價為3300萬元,申
: 請土地融資2000萬元,符合農地貸款規範,建造畜舍及購買所需設備皆依專案農貸規定。
: 陳明文則稱,自己是養豬戶,也是農委會百億基金輔導戶,強調養豬場經得起監督,絕對
: 合法申貸。
: 黃揚明表示,陳明文在第10屆立法院第1、2、5、6、7會期都在經濟委員會,直接監督農
: 委會預算,結果他公開承認用兒子名義(該法定義的關係人)申請農委會的百億養豬基金
: 。
: 黃揚明指出,在我國有一條法令叫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法令中規範,「公職
: 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
: 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
: 黃揚明也比較,上屆立法院,時力立委高潞以用曾因助理申請經濟部補助,被時力開除黨
: 籍,這類立委未迴避利益衝突的案件,其實層出不窮。只是像陳明文這樣公開承認的,他
: 還是第一次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