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提名的行政院長爭取立法院過半同意

作者: jimmywu83 (Zzz)   2023-07-11 10:11:18
※ 引述《bkc1109 (癡情還真)》之銘言
: 看起來很多人就是太年輕了
: 立法院有行政院長的同意權以前明明是寫在憲法裡的
: 第 55 條
: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 是因為後來的民國86年7月21日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
: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 政
: 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注意,增修條文寫的是,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之,並沒有說「不需經立院同意」。那行政
: 院
: 院長爭取立院黨團同意,哪裡違憲?最後還是總統任命之,柯黑就喜歡玩文字遊戲,要把
: 一
: 個明明是好的作法,硬要講的十惡不赦一般,蘇貞昌滿意度到了後期不滿意度來到 57%
: ,
: 現任陳建仁滿意度也始終突破不了50%,哪怕私校大撒幣下去了一樣皆然。一個當年為了
: 自
: 己掌權鞏固的錯誤修憲條文,竟然為了黑柯挺成這樣?
奇怪,你明明知道規定,怎麼還會出現這種奇怪的解釋啊?
「憲法55條停止適用」,那就是不再用55條,要用憲增第3條嘛。
明明是總統直接任命,那還送立法院同意會發生什麼事?就是立法院根本沒辦法行使同意權
嘛,因為它不是立法院的職權啊,表決了就是違憲欸。
柯文哲就是不懂憲法又不讀書嘛,這有什麼好護航的?不會就去問嘛,還是柯的幕僚裡面沒
有一個懂憲法常識的?
: 行政院長希望在民意基礎上產生,而不是落選了就讓他來當的職位啊。總統輸、台北輸、
: 新
: 北輸,如此沒有民意基礎的可以擔任行政院院長?是時候改改「任命」的方式了
那就叫民眾黨提修憲案嘛。
柯文哲系列就是這麼高傲自大,柯文哲不懂憲法,那就超譯之後批評憲法。
連遵守憲法都做不到,還想出來選總統,真的有夠可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