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看到有人講柯處理大巨蛋不利 立場反覆
都覺得很奇怪 是不是沒有人自己從頭想過一遍?
想法:
一開始柯確實想拆 不過案子本身的缺失項不足以支撐整個拆掉 太費時又使市府捲入超巨
大訴訟
所以決定要蓋完
接著就有人批評 怎麼拖那麼久
也不看看是否變更設計 逃生量能是不是上升了 權利金是不是變多
這些改變總需要時間協調 有人折衝吧
加上(柯市府)指出內政部行政拖延 才導致無法在柯市府任內完工的問題
其實想過一遍不用花多久
可是藍綠卻前仆後繼要打這點
說來說去 還不就是有關人士利益少了(權利金down/附近土開時程延後)
想到這邊 覺得如果再選一次 與其要我浪費民脂民膏去成全提早完工的畸形蛋 那還不如
亡羊補牢把錢省下來 提高蛋的安全性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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