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實況主丁特(薛弘偉)因「紫布事件」對遊戲橘子提告,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
,法官判遊戲橘子應賠丁特748萬875元台幣,全案可上訴。
丁特與遊戲橘子雙方因消費爭議,雙方互告,遊戲橘子告丁特「侵權」提起妨害名譽訴訟
、丁特告遊戲橘子「損害賠償」索賠損害 5 倍金額(2070萬6千元)。
官司糾纏近 2 年後,今年 2 月,法院駁回遊戲橘子要求丁特賠償和登報道歉的請求,丁
特以《消費者保護法》起訴遊戲橘子,經過約5個月的審理,今(21)日法官宣布判決,
被告遊戲橘子須賠償丁特784萬875元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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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不是該對網遊業訂出相關法規
數位部怎麼沒有去管理這一塊啊
很奇怪耶
這也算唐鳳要處理的
現在遊戲這麼多
我覺得這樣不行
民進黨不乖 壞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