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20005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城中城案貼文批陳其邁挨告 獲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容︰
城中城案貼文批陳其邁挨告 獲判無罪
2023-07-24 00:27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7/23/realtime/23371264.jpg
城中城大火造成46死、43傷,公祭時市長陳其邁前往高雄市立殯儀館致哀。本報資料照片
傅姓女子去年選前在多個臉書社團發文,稱造成46死的城中城大火,是市長陳其邁縱容建
商縱火「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陳陣營提告,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高
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發文可受公評,「選民有質疑權利」,若入罪恐打擊言論自由,判傅
女無罪;高雄市府對此表示「不回應」。
2021年10月14日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失火造成46人喪命,涉縱火主嫌黃格格,一審被判
無期徒刑,案件仍在2審審理中。傅女去年9月在多個臉書社團發文,「笑死,高雄一堆浮
屍,陳視而不見……,城中城縱容建商縱火,燒死幾十人,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
構吧?」
陳其邁陣營事後提告,調查局資安工作站立案偵辦,前往傅女家搜索並帶回多項證物,檢
方認為城中城大火歷經法院一審判決,且針對市府疏失部分已簽結,傅女言論意圖使人不
當選,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傅女喊冤,稱在社團貼文是為測試臉書帳號還能不能使用,何況城中城大火發生後,經過
媒體多次報導,她提出自己疑問,並未散播不實言論。
法官認為,城中城大火後,社會對於市長是否應負政治責任有熱切討論,傅女評論陳其邁
應擔負行政疏失、政治責任,並非毫無根據。
另檢方簽分5大案調查,最後認定沒有公務員或其他人須為大火負刑責,5大案全數簽結,
然簽結僅限是否涉有刑事責任部分,有沒有行政法規範上的疏失,尚未查明,因此傅女就
大火報導推論、質疑陳其邁就大火涉有相關責任,並非惡意虛構發文。法官認定,傅女發
文內容攸關陳其邁競選高雄市長適任性,牽涉公共事務,屬可受公評之事,若對傅女入罪
,恐對言論自由及相關言論產生寒蟬效應,傅女言論屬憲法保障範圍,不具真正惡意,判
她無罪。
5.附註、心得、想法︰
想批評陳其邁的人必須自己注意可能會被陳其邁告,
就算最後被判無罪不過被告被搜索也是一件很麻煩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