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Vote White」和「Vote Right」之間,差異挺明顯的(一個是「白」的意思;另一
個可以是「對」,也可以是「往右走」,這部分要看民眾黨發言人怎樣辯解)
但結果未經校稿便直接刊登,這不令人貽笑大方嗎?
這個文宣團隊,不被炒魷魚都不可能了(除非厚臉皮)
畢竟給敵對陣營(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等)看笑話,那還得了?
如果不曉得英文的正確敘寫方式,不使用難道很難?
過去基於台北市(柯文哲市長時代)的施政表現,而建立了好一陣子的「偉業」,看起來
要因為這類不該引起的國際爭議,而將毀於一旦了... (?)
在美國以外的地方散佈這種信息,反而會失去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