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ianza (come some music!)
2023-07-31 16:35:35※「新聞」標題須為原新聞標題且從頭張貼 ※
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7336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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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控楊植斗惡意資遣仍上班 法案主任:會向勞動局申訴捍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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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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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楊植斗遭到辦公室法案主任黃先生控訴惡意資遣,黃先生今早開記者會表示,對
於楊交代工作都是盡速回應,工作上也都很認真,換來卻是一封冰冷的資遣通知,他表示不
能接受惡質違法資遣,絕對會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並持續上班,捍衛自己的權益。
黃先生表示,擔任助理至今,原先講好每個月的薪水是4萬元整,聘僱期限也是一年,但等
正式就職以後,每個月的薪水都有短少,詢問薪水能不能補發時,楊總會用自己初任議員經
濟困難等說法拒絕提供。作為年輕的議員助理,「只好把委屈吞下去,告訴自己共體時艱,
有一天楊一定會把積欠薪水補足,但沒有等到這一天。」
黃先生表示,他對楊植斗工作上的差遣總是盡速回應,在這個會期也協助他針對民政、工務
、教育等項,包含家暴問題和菸品進入校園等問題提出了十多次的質詢建議。但半年多的付
出換來的是「多次重要訊息未回覆」、「對外散布未求證且有傷辦公室名譽之謠言」和一封
冰冷的資遣通知。
黃先生說,雇主要引用「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5款「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情節重大」、「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終止勞動契約,需
要提出明確的解僱事證,而不允許雇主只是抽象的引用法條就開除勞工。
黃先生表示,對於楊植斗完全沒有附上任何事證就解雇的通知,還在29日傍晚發訊息要求對
質,他絕對不同意這樣的惡質違法資遣,更不會接受楊的恫嚇,他會先從自己的權益開始爭
取,除了向台北市勞工局提出申訴外,在我跟議員間的勞動關係經過法院或主管機關認定無
效前,也將持續準時依約每天上班。
黃先生在議會大廳開完記者會後,就直接進入楊植斗辦公室上班。隨後楊植斗也走出來接受
媒體訪問表示,今天還是7月不會阻止他上班,對於黃先生控訴,他說,資遣早在一個月前
通知,雙方也都談妥條件,不過28日妻拿「非自願離職申請」給他填,卻反悔不簽,說要走
法律程序,這部分他也都尊重黃先生意願。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通常這種事,議員應該都會優先處理吧
真的就讓自己的助理、主任這樣開記者會
上一個發生這樣事情的人我記得是林穎孟
所以現在對薄公堂,老實說薪資跟講好的不一樣
這點就很令人覺得無言,事後給的理由竟是出任議員經濟困難
你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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