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之銘言:
: ※ 引述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之銘言:
: : 稍早黃暐瀚發臉書 針對賴清德昨晚接受三立專訪的論述提出看法
: : 台灣與中國大陸一邊一國,這裡是中華民國,對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台灣從來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黃暐瀚再接著補充說 賴清德清楚論述 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這不只是兩國論、也是兩中論 一個中華民國、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對他個人來說,也是完全支持賴清德的說法。
: : 同時 他也要請教柯文哲以及侯友宜是否同意賴清德的說法 ?
: : 若不同意 是否有其他論述 ? 選民都會一一檢視
: : 這個黃暐瀚終於不演了,直接當起賴清德的競辦發言人
: : 開始對另外二位總統參選人提出質疑、是否同意賴清德論述 ?
: : 若不同意 是否有其他論述 ?
: 只要問黃暐瀚一題他就倒了
: 所以賴清德公然違憲你要不要支持
:
: 這邊不說什麼事實狀況、大眾認知
: 抱歉憲法就是國家根本大法
: 民進黨連國家統一前都不刪
: 只會耍嘴皮子喊兩國
: 也只有中華民國可以違憲卻沒有任何處罰的
: 暐瀚敢不敢回答這題
: 還是就只會回跟現狀不同
憲法是公民與國家之間律定權利義務的文書,作為法律與其他規範的基礎,被宣告違憲的
法律與行政命令會失去效力,但違憲本身不會有處罰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施行本來就是很畸形的存在,制憲國民大會通過時,舊金山和約跟中
(華民國)日和約都未簽署,法律上台灣只是盟軍占領區,主權歸屬仍未確立卻派了代表出
席,代表性本身就存疑。就算不論這點,國民黨戰敗逃來台灣後把整部憲法帶來台灣,造
成台灣人要概括承受與自己無關的中國其他省分代表為主所制定的憲法,不符合"公民與
國家間契約"的精神
另外,你所舉的增修條文序言也存有同樣的問題,第一次憲法增修條文在1990年4月22日
通過,主要目的是為了確立國會全面改選的憲法依據及廢除動員戡亂時期條款,由所謂
萬年國會的老國代(俗稱老賊)們,也就是中國難民代表們所通過,與憲法本文一樣,代
表性存疑,但在最後一次修憲時,藍綠聯手將修憲門檻拉到超高而造成後續修憲困難,
加上台灣的非正常國家狀態,國際壓力也讓主權相關的修憲議題難以推動,大家只好將就
這使用這部奇怪的憲法
也因為憲法本身代表性存疑,不分藍綠白都有憲法自助餐的情況,藍的咬著老賊們通過的
增修條文主張兩國論違憲;綠的引用第四條反駁憲法沒有明文列出領土範圍,主權與治權
範圍相同,故台灣主權與中國無關;白的就看他想打誰就用誰的說法,變成迷惑行為。其
他社會議題如同婚也是如此,台獨兼挺同陣營用釋字748堅持同婚合法(但台獨主張本身就
否定中華民國憲法正當性),反同陣營主張民意>釋憲,同婚不可以合法,追根究柢,其實
都是憲法本身正當性出問題,才會有這麼多人不認帳改吃自助餐
在國際社會對重新制憲的阻力降低前,我們可能還是得繼續湊合著用這部憲法,所已神靈
你的問題還是應該問你自己:你是台灣人還是中國人? 是台灣人,就往台灣作為主權國家
的方向努力,等待時機用最小的成本重新確立憲法的正當性
是中國人,你可以跟曹董申請一張免費機票回歸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