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錄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CarolLinNCTULAW?mibextid=LQQJ4d
2.轉錄來源︰
林志潔 臉書
3.轉錄內容︰
#超專業
#志潔老師教你看懂預備金
謝謝 94要客訴 也非常感謝時齊,每一題都讓我有機會分享看法。節目剪輯連結我放在留言
處。
昨天節目聊到的話題之一是前台北市府濫用預備金的問題。其實我看柯前市長的的發言,讓
我困惑他似乎忘了自己曾是執政者,他在台北市執政8年,執政成效實在應自己先檢討。
就預備金來說,大多數人可能直覺以為只要為了救災,就可以動用預備金,其實不是如此。
依據《災害防救法》和《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各地方政
府本來就必須編列「災害準備金」,這是真正救災專用的經費,不能在預算中處理不當,動
輒就使用第二預備金。
至於預備金,可分兩種,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用途和設置意義不同,讓志潔老師小教
室來告訴大家。
第一預備金是分散在各個機關裡,譬如說市府文化局或交通局,第一預備金的意思說,機關
在做本來的計劃,而計劃執行後發現錢不夠用, 這時可以申請動用第一預備金。
相對於第一預備金,第二預備金集中在市政府的手中,用以因應緊急臨時突發的狀況,譬如
發生超大型的災難,原本的救災預算不敷使用,或突然出現一件新的、相當緊急的任務需要
因應,本來無此規劃,沒有這個預算,因此需要申請動用。
不論哪一種,都絕對不是給首長拿來當小金庫使用的!
更遑論,據報載柯前市長用第二預備金來買冰箱、修市場裡的製冰設備等等,這些支出本就
應在預算中規劃,完全不該是由預備金來支出。
由此可見,柯前市長所謂的財政紀律有三大問題,第一,在預算規劃上是有問題的;第二,
在執行效能是有問題的;最後,柯前市長對預備金的理解和使用,是很有問題的。
#請支持超專業愛新竹研究財經法律有一套的志潔老師
4.附註、心得、想法︰
具有財經法律背景的林志潔老師,發文質疑柯文哲前市長的財政紀律非常有問題
第一預備金是由各機關在執行預定預算不足時,拿來使用的
第二預備金則是由市政府統籌管理,當發生重大危難時才能動支
所以柯市府拿第二預備金買冰箱、修製冰設備都是不合理的現象
阿北的財政紀律=我愛怎麼用就怎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