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高虹安這次直播記者會的回應真的不太ok
北檢都鉅細靡遺公布高虹安詐領46萬了
還很詳細的公布品項
「檢方經過調查發現,高虹安總計詐得46萬30元,將之私用於不得以「公費助理經費」支
應,原應由高虹安個人支付之零用金支出(舉例如餐飲、禮品、花藍、紅包、高鐵、計程
車等交通、住宿、油資、裝潢費、冰箱、咖啡機、衛生紙等辦公室用品、文具、餐具等)
,甚至個人使用(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卸妝棉補充包、頭痛藥、台大醫藥費、高虹
安個人餐費等)之支出,足以生損害於立法院對於補助立法委員遴用助理所編列助理費預
算管理之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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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說用於私人的東西是用代墊方式,他有歸還
等等,原來公費助理基金可以這樣用嗎?
那如果有人想買車買房但是金流不夠,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幹?事後說有還就好?
私人用品不管甚麼名目就是不能用公款去用。高市長可以私下跟助理借錢去買而不是用公
款,還代墊勒笑死人了。
最後啦,今天新聞披露我才知道永齡基金會有每月給高10萬協助立委事物,用這筆錢當做
辦公室私人開銷不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搞到被起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