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珊珊:本案頂多用「普通詐欺罪」處理

作者: sa99 (no deviation)   2023-08-15 11:34:34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
: 最高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 年 2 月 25 日)
: 針對各檢察機關偵辦有關公務員 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等四類案件
: ,基於檢察一體原則,應統一追訴標準如下: 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
: 假補助費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其他性質之個案則視具體案件情節,由各檢察署參酌研
以上所述應是說明公務員「本人」
施行浮報虛報加班情事,詐領「自己」的加班費,並供自己運用
而本案高是利用委員身分要求下屬
浮報或虛報加班費後再以捐款名義
繳回,以供高自 決定用途及運用
起訴書都有有載明
兩造所犯情事明顯不同吧
反正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就是直接法庭攻防了
已經沒有減刑機會了
貪污治罪條例的減刑要件必需犯罪所得5萬以下或在偵查時就需自白認罪,並繳回所得財物
無法在進入法院程序後再認罪而獲減刑
本案事證人證俱在,助理又多數認罪
最好的結果就是一開始就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
這樣初任委員,不熟悉相關規定而造成犯罪的開脫之詞還有些用處
或許有機會被檢方以不確定故意起訴,並有機會減刑
現在如此
法院開庭準備程序時再認罪也無法減刑了
難怪TMD全黨要打成政治司法迫害 高還開記者會嗆檢方
因為不嗆白不嗆,打成政治迫害還有受虐紅利可以騙
真是任何利用價值都不放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