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然塔綠班說看看高為什麼要貪四十幾萬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23-08-16 08:29:11
你這問題問得很好
檢察官跟你一樣想知道。
節錄下起訴書:
尚 有委員薪資19萬餘元,財團法人永○教育慈善基 會(下稱永○基 會)另每月支應
10萬元予 ○網 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公司)協助其從事 法委員職務,且其擁
有銀 存款達千萬餘元,具有相當之財 ,竟未思將上開撥入其個人帳戶之「問政相關業
務經費」或以其個人財產支應委員辦公室等開銷,反以其委員身分要求下屬公費助 黃○
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 每月受 酬 、加班值班費(下稱加班費)至上開預算上
限 額(即酬 42萬4,360元、加班費8萬4,872元)
翻譯:
月薪19萬,
郭爸爸每月贊助10萬
銀行存款就千萬了(沒說有沒有其他資產)
你明明很有錢,
還把助理加班費這種小錢報好報滿報到上限。
原PO的「這麼有錢有前途的人幹嘛貪46萬」是拿來護航的
檢查官的「這麼有錢有前途的人幹嘛貪46萬」是拿來證明這個人只是單純貪,根本不值得憐憫。
反倒是原PO跟檢察官切入點一致。
不要被立場矇蔽的話搞不好有機會往檢調體系發展。
※ 引述《pp771017 (技高一籌)》之銘言:
: 依照政府公布的平均薪資
: 這次高被認定的四十幾萬也不到平常人一年的薪水
: 一個高科技 高學歷有立委跟市長經歷的年輕女孩
: 有著無限的未來
: 她有什麼理由貪這四十幾萬
: 你們說員工捐錢不合理
: 我才想說有錢人A四十萬不合理
: 動動腦都知道這一定有政治因素
: 不然四十幾萬而已有需要如此大陣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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