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突發琪想-高虹安可能的法律攻防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23-08-16 12:32:01
我蚵嘿 不是法律專家
怕大家太嗨
其實法律攻防還是有前面提到證據的風險
也沒看到可以一槍斃命的證據
不懂為啥大家都覺得一定會有罪
高還是有很多攻防可以做
只要沒有證據可以明確證明高介入助理的申請加班費
高沒有指示這些費用的應用
還是有可以逃過的空間
但小兔這邊應該也是有高手
所以希望不會犯這種錯誤
※ 引述《berryc (只玩阿普軒)》之銘言:
: ※ 引述《uini (那抹湛藍)》之銘言:
: : https://youtu.be/yE_zKmtlo34?t=2806
: : 繞了一圈,大部分綠營同溫層的說法大同小異,
: : 嗨歸嗨,但徵諸以往,法院判決還沒出來,不必高興得太早
: : 不要忘記馬英九特別費,後來也沒事
: 這只是貪污所得怎麼運用的問題而已...
: 公積金比較像周轉金的概念,錢若只是挪用沒收進口袋
: 大概只也就影響量刑而已..
: ex: 童仲彥案, 一審認定貪污所得12萬多 重判7年6個月
: 二審把12萬多裡面,有拿去真的支付助理薪水的錢扣掉,貪污所得剩5萬多
: 刑期減輕後判3年多
: : 5.助理一起被提起公訴表示,檢查官也認定這些人是捐出去的,這些都是共犯
: : 問案時檢察官是從嚴認定,也有心證的部分
: : 立法院助理費是公款性笕,匯撥時沒有審核,有模糊空間
: : 立法院內規或要求沒有寫清楚,就不會有上下其手的空間
: : 這次查的話,高虹安的金流很重要,錢有沒有進入她的口袋,
: : 錢有沒有暴漲46萬?如果沒有的話很難
: 高虹安自己說錢沒進自己口袋
: : 6.建請褫奪公權:檢察官當然要這樣講
: : 7.三點:(1)有沒有低薪高報(很難認定),差額是不是放進自己口袋?
: : (2)有沒有自願回捐?李忠庭的部分是個解套,有人不願意且不捐
: : (3)有沒有挪為己用?目前看起來是有,但否牽涉到公務支出?
: : 廣義可以認定是(前已敘明)
: : 這些都可以決定攻防理由,最後決定有沒有罪,要看法官心證
: : 判刑確定要三審定讞,到三審搞不好連任都選上了
: : 因為檢察官沒有具體求刑,只是建請褫奪公權
: : 貪污罪如果定讞,以後都不能從事公職,講褫奪公權只是多餘的
: : 有沒有可能越打越高?有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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