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過去了,王立强事件終於接近蓋棺定論
可以 a一下我的文章,被M的三篇文章,就是我的勛章
當時的我就教導哥布林如何理性看這件事
27嵗時就參與重大行動,所有人們所知的香港重大事件他都深度參與,和當時最夯的韓國魚有交集,
24嵗時還只是個美術生,31嵗成爲資深間諜,哥布林當時都信了呀
如果是核心間諜,台灣各界怎麽突破澳洲政府和他獲得聯係的?這麽簡單的道理沒人思考嗎?XD
最可恥的是,爲了政黨政治利益,向心夫婦完全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被扣4年
比台灣人哭來哭去的李某某事件是不是嚴重十倍
笑死個人,無恥 愚蠢 就是哥布林的底色,隨意被人玩弄。政令智昏,如果有智力這玩意可言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