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案預計分「矚重訴案」!法界:一

作者: imbj (顆顆)   2023-08-19 13:13:15
我鍵盤法官啦
高這個案子邏輯上要拆開來分兩件事來看
第一:高虹安助理有沒有浮報加班
第二:投入公基金or零用金的錢,使用上有無法律約束規定只限定能怎麼用?
根據第一點,兔子姊在證詞跟line截圖裡面也說,國會助理加班報好報滿是常態
高虹安FB透漏他在偵查當中講過的訊息可知,
此乃依據行政主任過去任職之李俊俋立法委員辦公室經驗,由其主動建議而來,其認為辦公
室零用金制度運作合乎規範,並無不法,甚至也向立法院人事處和監察院再三確認。
所以說要吵第一點有無違法,就法理上而言,很困難,首先
你立法院人事處跟監察院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 當初高怎麼詢問你們怎麼回答的?
兔姊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他在跟Z9的留言裡提到,報好報滿是常態
大家都這麼做,的大家指的是誰? 這個要打下去就很有意思了
既然汙點證人證詞內自己都這樣講了,被告人也提出抗辯了
是否該講清楚大家都,是指誰? 立法院人事處監察院當初允諾高這樣合乎規範
又是怎麼一回事?
第二:
不論什麼樣的錢,投入公基金or零用金後,有無使用上的規範?
如果薪水又捐出,就算用的讓人觀感不佳,但公基金or零用金有法律規定
不能用在什麼地方嗎?
更何況,高在FB透露出他在偵查當中講過的訊息可知
高個人實際用於問政事務之公務支出費用,光是可列舉之部分,就已超出檢察官所指控貪
污所得。過往助理代墊私人費用來請款,他也都立即歸墊,有時皮包只有大鈔,也會跟助理說「不用
找零給我了。」這樣看起來,觀感並不會說很差。
*如果是一,那就有趣了,因為根據汙點證人證詞,如果要全信,兔姊很明顯的就提到
不光是高,是後面大家都這麼做,那有沒有必要一個一個去查證?
而根據被告的抗辯,立法院人事處跟監察院是不是要出來說明一下?
*如果是二,那就要問,錢進到公基金or零用金,有法定規定怎麼用才合法嗎?更和況
就高的抗辯,其實並無特別意圖不軌的感覺。觀感上就見仁見智,重點是法律上
有確切的說這筆錢只能怎麼用嗎?
沒有的話,辯方主張,被告不認罪 (哏源八尺門的辯護人)
※ 引述《KONAMI (konami)》之銘言: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40612&utm_campaign=viewallnews
: 三立
: 3.完整新聞標題
: 高虹安案預計分「矚重訴案」!法界:一審最快年底宣判 有罪即停職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王家珩、何孟哲/台北報導
: 高虹安遭起訴,通常社會關注重大案件送到法院後,都會分「矚重訴」案來審理。法界表
: 示依照慣例半年會有結果,也就是說,高虹安案最快年底到選前宣判,如果一審有罪就會
: 停職。
: 高虹安被依貪汙罪起訴,隔天受訪再談棒球場案,被質疑又在 轉移焦點,但現在不妙的
: 恐怕是她自己。
: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蔡偉逸(2023.8.14):「且犯後態度不佳又卸責給助理。」
: 高虹安的起訴書一刀未剪內容曝光,在第7到31頁完整版「證據清單」,除了有高虹安等
: 被告的供述外,包括黃惠玟與陳奐宇幹部的對話紀錄,以及吳達偉透露高虹安請他幫忙找
: 助理並向永齡基金會「請款」關鍵證詞。未來送到法院依分案慣例,會以「矚重訴」案號
: 審理。
: 高虹安的證據清單包含幹部對話和吳達偉證詞
: 律師張睿紘:「第一審社會矚目重大訴訟案件,那今天高虹安市長她所涉及到的案件社會
: 的討論度之高,所以基本上的話,當然是一個社會矚目的重大訴訟案件。」
: 律師劉韋廷:「司法院本身也訂有社會矚目案件的速審速決辦法以及妥速審判法,這樣的
: 法律規定,從分案、從審判連續開庭,這些規定都是希望這些訴訟能夠盡快地完成這個審
: 判程序。」]
: 所以依照法界經驗,高虹安案在明年總統大選前,甚至最快年底一審就會有結果;如果有
: 罪高虹安就會被停職,由副市長代理職務。
: 台版柬埔寨詐騙案就是矚重訴案,只花4個月一審結果就出爐
: 「台版柬埔寨」詐騙案就是士林地院今年第一件分為矚重訴案件,去年12月底起訴後今年
: 4月一審就宣判,審理期只有短短4個多月。法官用最短時間給大眾交代,高虹安的貪汙案
: 預計很快有答案。
: 5.附註、心得、想法︰
: 我想法官一定是依法辦理
: 四個月就宣判是有前例的
: 年底這時間點絕對不是為了影響選舉
: #法官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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