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看到白教徒各種護航高虹安,但是許多教徒好像完全在狀況外,不知道是睜眼說瞎話
還是真的吸白粉吸傻了。
高虹安被起訴是因為「多報加班費被懷疑幹立法院的錢」
立委的助理到底加了多少班只有委員和助理自己知道,而且常常會在奇怪的時間點應付委員
和選民各種奇怪的要求,很難界定實際上加了多少班,所以通常報多少立法院就會給多少。
那高虹安為什麼會出問題?
就是被爆料「助理明明沒加班還報加班,多報的部份都入帳公基金」。這才是真的出問題的
地方。
你可能會覺得:
Q1:助理真的有加班啊,而且加多久本來就很模糊怎麼能說是浮報呢?
A1:對啊,的確是這樣沒錯,但重點就是助理們的自白就是說自己真的沒加這麼多班,有加
的部分能拿,但沒加的部分要入公基金嘛。
助理自己都承認入公基金的部分是沒加班的,那就是在幹立法院的錢啦。
Q2:公積金大家都有用,那就是公用為什麼不行?
A2:因為那筆錢就是不該從立法院拿的嘛,誰管你公用還是私用,就是不能拿啦。
Q3:錢是從助理的戶頭匯出來的,既然已經進各個助理的戶頭了,怎麼能算是貪污?
A3:就是因為助理自己承認匯出來的那部分不是他們的加班費嘛,有加的都留在自己的口袋
,沒加的才要捐出來當公基金。
Q4:助理為什麼那麼蠢,不跟高虹安統一說詞?
A4:這就是人性,助理這麼多個,沒有人能確定會不會有人突然背刺,當然每個都只好往損
失最少的方向講嘛。高虹安也不是多有人望,誰會冒風險陪高虹安賭這把?
Q5:金額這麼少,檢調幹嘛這樣大張旗鼓的調查,根本違反比例原則?
A5:實體法上有可罰違法性的概念,訴訟法上也有微罪不舉的概念,但這些都必須要輕微到
,依一般社會通念根本不會有人在意的程度,但顯然高虹安並不是如此。
而且「立委」涉及貪污,這能算是小事嗎?隨便一個公務員貪污都不行了,更何況是立委。
看完上面的解釋理性的人應該能發現,這幾天高虹安的公開發言完全都是在幫在自己挖墳墓
,而且還越挖越深...
以上就是我對高虹安案件的理解,也是我判斷她大概很難救回來的原因,如果有錯的話還請
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