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國會助理加班費額度每月8萬多 高虹

作者: blargelp (bernie)   2023-08-21 21:26:29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公室的「公積金」;高虹安直接鎖定薪水較高的高階助理,一次46小時報好報滿,至於月薪
: 僅2、3萬元的助理就不報加班,也就是說,在高辦工作沒有加班費可領。
這樣就能看懂為什麼檢察官會幫助理說情了。
1. 每月加班費總數八萬塊
如果每個兩三萬的助理都報 搞不好就報滿了,高虹安就沒得貪。
2. 要成為高選之人才能報加班費
條件一:薪水比較高的才有資格
條件二:你要幫忙詐領繳回————關鍵!
我們之前都不知道個別委員有總數八萬的限制。
這個新規則的揭露,更多事都明白了。
簡單來說,
這些助理,不當共犯,你就沒資格領加班費。
當共犯,你先領好46小時。你有加班的 該你的就是你的,但多的繳小金庫。
這個過線了吧,真的他媽惡劣欸。
領加班費這個基本工作權,竟然要當貪污共犯才能享有。
難怪檢察官會採信助理說自己是被逼的。
確實啊,不當共犯沒加班費。因此屈服協助犯案。
根本超級合理,難怪檢察官這麼乾脆,只要說自己非自願的 就都求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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