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orb9823018 (風過無痕)》之銘言:
: 從正常的新聞報導角度,這種新聞取材實在是違反比例原則的,特別是中國時報當時仍自認
: 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大報」,如此作法實在有失「大報」風範。包括我在內的很多編輯台主
: 管都不以為然;但我知道,比我上位的主管也都是執行命令,也都很無奈,所以,怪天怪地
: 也只能怪自己為什麼要坐在那裡。
比例原則又稱最小侵害原則
或是禁止侵害過當原則
係指國家的權力行使若有侵害人民之必要時
應以最適當、最小侵害的方法為之
跟新聞採訪沒有半毛錢關係
新聞媒體應該有自己判斷
該用什麼比例報導什麼新聞的自由
不能你覺得不重要就不准別人報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