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擔任3屆議員詐領785萬助理費 陳賴素美繳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3-08-31 07:43:53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12389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擔任3屆議員詐領785萬助理費 陳賴素美繳回不法所得獲緩刑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於2006年至2016年間擔任桃園縣、桃園
市3屆議員期間,被控以低薪高報助理薪資,並以3名友人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
785萬餘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考量陳所挪用的款項多用於選民服務,未中飽私囊且已全數
繳回,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將她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羅姓
、傅姓、姜姓3名人頭助理判處有期徒刑1年11月,緩刑5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均
可上訴。
陳賴素美於2006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縣第16、17屆縣議員,2014年12月25
日起擔任桃園市第1屆市議員,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31日轉任第9屆立法委員,卻於2019
年爭取連任時於黨內初選失利。
判決指出,陳賴素美於桃園縣議會第16屆期間聘用陳女、王男,以低薪高報申請議員助理
月薪,詐領助理費13萬8200元;另於桃園縣議會第17屆任期間以羅姓家管、傅姓房仲員及
姜姓殯葬業負責人等為人頭助理,詐領581萬餘元助理補助款;另於桃園市議會第1屆任期
間持續詐領190萬餘元,共詐領785萬9202元。助理費入帳後,由陳賴素美自行提款或由助
理領出交付,由陳賴支配用以支付相關開銷。
桃園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陳賴素美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無視國家法紀,且身為議員更應
自持本分,然考量她於所挪用款項大部分用於基層服務、弱勢關懷活動、救災物資、愛心
物資捐助及紅白帖等選民服務工作,與詐領補助款以飽足私囊情節不同,且與3名人頭助
理於偵查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犯後心中痛苦多年,審酌相關情狀
後予以減刑及緩刑。
5.附註、心得、想法︰
幹三屆議員共詐領785萬
一屆大概兩百多左右
不過繳回似乎就沒事了判緩刑
不過因為這案跟高虹安案 現在在審人事助理預算核發應該要更多憑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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