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rban (經營職棒要有良心)》之銘言:
: 從綠電到進口雞蛋
: 藍白的論點就是民間企業獲得政府標案如果有利潤就是貪污、圖利跟利益輸送
: 所以以後政府單位採購都不准許讓民間廠商有利潤
: 有多少智障會被這種愚蠢的論述騙?
會這麼說的肯定沒有跑過標案...
合理標案流程,業管單位的採購承辦一定會詢價訪價,然後針對標案訂定合理底價,這個
就是讓廠商有合理利潤,如果農業部行得直坐得正,這個當初都會有紀錄,為什麼不公布
?
今天巴西蛋這個案子,你可以說緊急狀況,特案辦理,但是投標廠商資料審核怎麼過?標
準審核資料要有去年納稅證明,超思去年有納稅嗎?
另外,這個標案有沒有賠償條款?畢竟現在有八百萬左右不合格的蛋,標準的採購合約以
僞劣品交貨是可以退貨或懲罰性罰款耶!
不過我記得有一個但書,罰款或賠償不能超過公司資本額吧?所以最多賠50萬?是這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