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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治水措施及方案研擬-淡水河流域綜合治水策略之過去與未來
節錄其中幾段
二、淡水河流域綜合治水策略的過去
(一)大台北防洪計畫
日本據台期間,於淡水河亦曾有小規模局部的防洪建設,如大稻埕、川端、馬場町、
圓山等堤防護岸,並未有全面性的治理。台灣光復後,台北成為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為解
決淡水河防洪問題,台灣省政府曾提出防洪治本計畫,陸續完成部份防洪工程,惟因經費
過巨籌措困難,仍未能完成全盤有效的治理,然已有了初步低度的保護。嗣後,再經多年
的調查研究及水工模型試驗,民國62年經濟部核定了「台北地區防洪計畫建議方案」,以
200年重現期洪水為防禦保護標準,分三期施工,淡水河防洪整體計畫於焉誕生,詳圖1。
初期工程以10年重現期洪水為防禦標準,再逐步進行二、三期工程提高保護程度,歷經20
年的施工,終於民國88年完成淡水河的各項防洪治本建設,總經費約達1,114億元。
(二)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台北市轄的基隆河段亦因河道蜿蜒坡度平緩,於颱風期間經常漫溢兩岸,台北市政府
亦以同樣的保護標準研擬規劃「基隆河整治計畫」,經核定於民國80年開始實施,85年底
完工,總投資金額達1,579億元。
由於都會區的居住人口逐漸往中上游發展,而基隆河中上游的防禦標準不足,人口密
集區的五堵、百福、汐止等地區遇雨即淹,如87年之瑞伯、巴比絲颱風均造成淹水的重大
損失,但要提高保護標準勢須拓寬河道,所需土地徵收費用龐大,並有相當多的排水及橋
樑改善配合工程,故思以分洪方式將上游洪水分洩入海,不經本流往下游,可降低下游洪
水位,維持原有河道寬度,輔以堤防護岸及河道疏浚整理工程,大幅減少土地徵收及相關
配合工程費用。於91年編列316億元推動基隆河整治,其中員山子分洪工程於94年完工,
經費約75億元。
北北基光淡水河+基隆河治理已經拿了3009億
可不要那麼貪心什麼都要拿嗎?
整天笑中南部淹水還不給治水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