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zjucka (JACK)》之銘言:
: 乳題
: 缺德有逐漸變成小智2.0的趨勢,現在要全黨相信缺德沒有違建
: 今天缺德講出因為萬里老家有拿到門牌號碼,代表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要求
: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09070044.aspx
: 厲害了
: 講近一點黃國昌住家侵占國有地,也有門牌吧?
: 484太早認輸了
: 政黑粉怎麼看?
看到一堆回文,大概又變成各說各話的情況了。
https://imgur.com/3RdWp10
https://reurl.cc/r6lGbk
所以我們就把兩造的說法,弄清給大家看!
新北市政府提到,由於該地區從民國70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
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民國70年2月15
日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
,認定為合法。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在臉書發文聲援,指賴清德老家在民國60年就已取
得門牌,賴出生前就蓋好的房子,超過50年鄉下的房子當然沒有建照、使照。據了解,
賴清德萬里老家原為礦工宿舍。
基本上從上面這兩造的說法很明顯沒有對到焦。
新北巿的意思是,就目前的建物(如下圖),你必須證明在民國70年以前,他就以目前的樣
貌存在於那裡了,和有沒有使照和建照都沒有關係。你可以提出照片,你可以拿初當時
包工設計起造圖紙,反正不管用什麼方式,只要你有辦法證明在此之前,這個建物就存在
於此,即可以申請為合法房屋。
https://imgur.com/rCvcQv1
而張錦豪指出民國六十年蓋的房子,在鄉下地方沒有建照、使照。當然啦,很多建築法規
當時可能還沒有設立,像本魯屏東的老家,我外公自己蓋的,鄉下的平房也不可能有使
照建造。當初為了不讓屏東縣政府認定是違建,所以也是花了很多功夫才處理好。
所以新北巿政府己經很厚道了,他就是告訴你沒有使照、建照也沒有關係。那怕你有一張
民國70年的老照片,可能是一堆文史工作者,或是北台灣攝影三劍客不小心拍的照片,能
證明目前建物存在於此,而且外觀大致相同,即使礦業用地也沒有關係,快點去新北萬里
區的地政申請,即可適用舊房子合法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