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刪
因為覺得某人的筆法很奇妙,所以我簡單點
直接新舊並陳
https://i.imgur.com/Z1q2HHs.png
所以我就簡單寫寫我DER心得
<第四條>字樣下至國字<一>出現之前的行文宗旨為
舊版都發局要想辦法促成共同會勘
新版建商可以先想辦法寫報告
我又翻了下其他不同,最簡單能看出來的就是第五條到第六條吧
以"受損疑義戶"來搜尋之後
會發現新版多出兩個主要概念
https://i.imgur.com/kr0biHE.png
1.受損疑義戶你文件寫得不夠好我可是不收der
2.建商方你要自己跟受損疑義戶好好聯絡。聯絡不到可以再聯絡喔
再以"認定書"來搜尋,發現這是舊版沒有的詞
在新版中首先出現在第六條的
"建方於接獲通知日起十四日內,
勘查建築工程施工有無危害鄰房公共安全,並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
然後第七條第八條也有,
簡而言之就是有這認定書就能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