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許淑華臉書

作者: hankwtc (hankkong)   2023-09-15 05: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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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泰大直
#打臉柯文哲甩鍋硬拗噴口水
#請柯文哲找回自己的良心
針對基泰大直坍崩案,柯文哲「市民」躲了幾天後今天終於正式回應,結果不回應還好,
一回應就讓所有人看破手腳。原來柯文哲「前市長」的「SOP」,就是「甩(S)拗(O)噴(P)
」:「甩鍋」給其他人、「硬拗」法條、對其他縣市「噴口水」。
我認為,柯文哲八成是算準民眾「不熟悉市政府相關規定」與「法規規定文字繞口繁瑣」
,因此一般民眾根本難了解狀況,所以他打定主意胡說八道。
我今天就來一一打臉!
首先,柯文哲始終不正面回應大家所質疑的「球員兼裁判」問題。事發以來大家所質疑的
是:
柯文哲市長任內,將原先台北市的「建築施工鄰損爭議處理規則」中,用來令 #台北市政
府都發局負起會勘責任 的法條「改鬆」!
原先規定中第四條的內容是:
「…發生施工損害鄰房疑義事件,經有受損疑義之 #房屋所有權人請求都發局協調時 ,
#都發局應通知 受損疑義戶與拆除執照申請人、工程起造人或承造人及監造人或監拆人擇
期會同勘查損害情形。」
翻成白話就是: #當民眾跟都發局求助時都發局必須把住戶與廠商一起找來會勘 。
原先這個第四條規定經過柯文哲修改後,成了如今的第六條,不但 #省去了都發局的會勘
責任 ,還讓建商能 #自行認定安全狀況與損害責任歸屬 ! 只需要 #將報告書送到都發
局備查 !也就是 「想看再看就好」!
從上述可知,新版的規定不但給了建商更多「自行認定的權力」,還讓都發局可以「不用
去會勘」,只需要事後拿到報告後「備查」!用常理想都知道,文字上寫備查,實際上就
是「再看看」!如果沒出事,誰會主動查?這就是這次基泰大直案拖了八個月民眾求助無
門最後建商釀成大禍的主因。
柯文哲「前市長」對於這關鍵問題始終左閃右躲,在神隱幾天後今天終於出來受訪卻牛頭
不對馬嘴。柯文哲所謂的改嚴,根本跟這次的事件無關,我也來一一打臉:
第一、
柯文哲宣稱將條文中的「得」改成「應」,就是改嚴。
實際上是:那個規定是在講 #施工前 廠商的鑑定責任。事前要鑑定留下報告,日後施工
有爭議時可以參考。
問題是,大家今天是在談「 #施工後 出現鄰損,民眾要求市府協助卻求助無門」,「鄰
損」一定是「施工後」才會發生,你柯文哲一直跟大家講:「你把施工前的規定改嚴了」
,到底跟今天所談的「鄰損事件未即時處理」有什麼關係?
自稱科學理性務實的市民柯文哲,精準向大家示範了什麼叫張飛打岳飛!
第二、
柯文哲宣稱新規定中,建商做完前述的球員兼裁判的報告後,送到都發局「#備查」,這
就是他的所謂的「增加行政指導」,這就是改嚴。
實際上是,柯文哲主動把市政府都發局的會勘責任給拿掉了,改叫廠商自己送報告給都發
局存檔備查,這哪叫改嚴?
柯文哲這不只是脫褲子放屁,事實上他根本沒穿褲子!
第三、
柯文哲宣稱他要求建商需於14天內完成會勘,所以是改嚴。
實際上是:新版法規中,14天內只是由「建商」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30天內才由建商製
作損害責任歸屬認定書。
依據法規,認定損害責任的期限是30天!柯文哲不要混淆視聽。
而且最重要的是:前面說過了,這些會勘報告都是由「#建商製作」,而都發局只需要「#
備查」!
你 #柯文哲把市政府都發局會勘責任給免除了 ,讓建商自己寫報告,都發局想看再看,
這樣你就算加上期限有什麼用?就算期限是一天,建商報告隨便寫,都發局不檢查有什麼
用?
柯文哲再次示範了什麼叫掩耳盜鈴。
柯文哲自稱的三點改嚴,實際上根本是:
張飛打岳飛、脫褲子放屁、掩耳盜鈴。
由此可知,柯文哲自稱科學理性務實治國,實際上是:不尊重專業、自以為是、導致災難
不斷!柯文哲自稱的SOP,實際上只是甩鍋、硬拗、噴口水!
他今天有臉對記者說:要監督者換一顆良心。
我認為不是監督者要換良心,是柯文哲要找找自己的良心跑去哪了?怎麼能夠在受災民眾
的眼淚前睜眼說瞎話?
最後,我也公開質問柯文哲:為何你要免去都發局的會勘責任,讓建商球員兼裁判?自稱
智商157的你,沒有沙盤推演想過,這樣的制度會產生執行上的漏洞,導致民眾求助無門
嗎?你的科學理性務實呢?你這樣改的目的是什麼?改的時侯有秉持良心思考過嗎?
政治不難,找回良心而已!
感謝 溫朗東 整理六都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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