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dbeansyrup (紅豆湯)》之銘言:
: 如果不提告
: "如果綠蛋是假的,為什麼不敢告呢,所以綠蛋是真的"
: 如果提告
: "你這個是國家機器,沒有言論自由,綠共得證"
: 蒿土廬斯,大家說484
綠蛋爭議是謝先生根本沒有違法
不起訴率99.9%
因為前面有判例
: 丁特挨告的新聞
: https://youtu.be/QhKsASadxWM
: 最後遊戲橘子被判決敗訴
: 理由:
: 遊戲橘子把電磁紀錄藏起來
: 然後告丁特誹謗遊戲橘子有偷調紫布機率
: 法官認定舉證義務落在遊戲橘子身上
: 橘子堅不公布電磁紀錄,那丁特懷疑偷調機率就是屬於可受公評的合法言論
: 同理謝先生質疑黑綠蛋是否為巴西蛋
: 由於行政院堅不公布進口蛋流向,直接跳針謝先生就是在造謠
: 行政院不公布流向那謝先生的質疑完全合法啊!
: 那政府抓謝先生是為了什麼?吃飽太閒嗎?
奇怪了,行政院的官員真的不懂法律嗎?
他們不知道謝先生言論屬於可受公評而非造謠嗎?
都當到部級幹部了,怎麼可能連這麼基本的法律知識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