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館長的救星來了 公然侮辱除罪化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3-10-06 09:14:07
我覺得還是要保留有罪
但應該修改一下
改成 無法和解 也不能賠償原告任何金錢
只能罰錢
這樣可以避免訟棍 利用告人公然侮辱賺錢
對於情感受傷的人
能讓加害者失去錢給國家 以撫平傷痛
雖然不能自己拿錢 但還是可以達到傷痛降低的效果
又能增加國庫收入
而喜歡罵人的人 就等於是要繳交罵人稅給國家
因為有國家的法律保護 你罵人才能免於被打、被砍
所以罵人要繳罵人稅
這樣很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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