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23-10-12 07:07:23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據熟悉實務運作之不具名律師表示,受命法官之所以先於9月25日採取先傳訊黃惠玟、陳
: 奐宇、陳昱愷,再另訂期日傳高虹安的策略,是因為3人在偵查已經認罪自白,若於審理
: 中也自白犯罪,全案將會單純許多,有利於合議庭快速終結該案。而同案被告王郁文於10
: 月2日準備庭,仍維持無罪答辯,認為有實質勞務即可合法請領助理費,也讓該案呈現助
: 理並非全盤認罪的情形。
重點是這裡吧,九月二十五日這天三位助理在法庭上認罪,看新聞報導是說對起訴書不
爭執
現在出來嘴之前偵查庭說不認有不法意圖,這樣就能說助理不算認罪?XDDDDDDDDDDDDD
最後還補一句「讓該案呈現助理並非全盤認罪」,這根本是魚目混珠吧 XDDDDDDDDDDDD
退一百萬步想,高無罪,會發生什麼事?
助理加班費捐公積金很合理,立委花公積金但什麼都管不到,助理的認罪不是認罪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