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https://reurl.cc/A0jmr3
: 2.新聞來源︰ 鏡週刊
: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虹安出庭實錄4】一段辯詞讓2檢察官當庭狂搖頭 檢方打臉:就像詐騙集團首腦與車
: 手
: 4.完整新聞內容︰
: 記者黃驛淵、攝影蘇立坤
: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遭檢方以貪污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
: (11日)下午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檢方在法庭回應高虹安辯詞時,不但以詐騙集團首腦
: 及車手譬喻此案,更直指助理獎金的數額是由高虹安「乾綱獨斷」決定的,助理對於浮報
: 的薪資及加班費「並無自由處分的權利」,甚至高虹安辯護律師引述過往判決的一段辯詞
: ,更讓2位檢察官當庭狂搖頭。
: 高虹安今天由出身司法官的陳宗豪、陳建良、王世華3人擔任辯護律師,3人輪番上陣以
: PPT簡報反駁檢方的論點,並秀出9大過往判例,證明高虹安被指控的行為並未構成貪污罪
: 。
: 王世華並說,根據過往判決,「被判有罪一定是人頭助理」,但高虹安的助理都有實質工
: 作、加班,並非人頭助理。此話一出,坐在高虹安對面的2名公訴檢察官廖彥鈞與林珮菁
: 更不約而同地猛搖頭,透露出不認同的態度。
: 隨後,廖彥鈞發言時更直接打臉高虹安律師說,高的辯護律師所舉的判例,已是14年前的
: 案子,此案甚至連人頭助理都被認定無罪,但這幾年實務見解已有改變,被判有罪的助理
: 費案樣態,除了人頭助理外,也包括低薪高報,直指「辯方的說法是相互矛盾」。
: 廖彥鈞也以詐騙集團首腦及車手,來譬喻此案的犯罪行為。他說,此案助理就像詐騙集團
: 的車手,依詐騙集團的首腦指示後領錢,且高虹安辯方稱自己「支出大於所得」,廖彥鈞
: 也打臉說,高的說法不合理,難道每個月花錢租服務處、或自己花錢買公務車,就可向立
: 法院詐領助理費?
先撇開高的案子
這個大家有立場
但看到檢察官的說法
我赫然發現
原來同樣的法條沒有修正
在法院或檢座的實務見解上改變
就可以讓同一個犯罪罪嫌變成有罪或者是相反變得無罪!!!?
那現在法院與檢座的實務見解改變了
我們可以把之前判無罪的那九個人撈回來關嗎?
這也太沒道理了吧
對同個法條實務見解相同
對同個行為實務見解相同
但對同個法條下不同行為實務見解不同
這才合理吧
等等,先別說我是為了要護航高
我的意思不是說過去十四年九個案子判無罪,高就該無罪
我在乎的是
如果今天的實務見解同樣行為在同樣法條下是有罪的
那過去九個案子不就是等於誤判?
不就等於縱放?
我在意的是
以前只要靠北司法案件
司法官與檢察官就跳出來說他們也很無奈
但法條就這樣定的
所以只能這樣判
希望立法委員修法
要罵請去靠北立委
我就信了啊
怎麼現在看來不是?
在實務見解上司法官與檢察官還是有很多操作空間?
同樣法條同樣行為在不同時空之下
可以是有罪與無罪的天地之別
這樣人民是要如何信任司法?
這也太奇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