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3名前助理「認罪」,高虹安還能脫身?法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3-10-12 09:19:01
兩條不同的罪
媒體硬要混再一起做撒尿牛丸
助理認罪高虹安一定有罪
這條罪是偽造文書+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罪證確鑿高虹安簽名蓋章跑不掉
另一條更大的罪叫貪汙罪
助理偵訊時說沒有主觀犯意
覺得工作時數遠超過加班申請時數
但是加班費要怎麼使用是高虹安決定
助理沒有承認貪汙罪
檢察官也沒有對助理起訴貪汙罪
檢察官是對助理起訴偽造文書但給予緩刑
檢察官起訴書的內容針對高虹安貪汙
1.加班費申請表格造假,檢察官認定是沒有加班,浮報貪汙
2.高虹安對浮報的加班費有私人使用行為,有犯罪動機
高虹安出庭的抗辯重點
雖然加班申請內容是虛構的
但高要拿出所有助理的工作紀錄
告訴法官這些助理真的都工作超時加好加滿
只是自己是慣老闆要求助理自願貢獻薪水
如果高拿不出助理加班證明
或者法官不採信高提出的證據
那高就100%貪汙確定
很有名的馬英九特別費案
余文就是有正常的可核銷發票
但是卻貪圖方便拿假發票核銷
會後余文被判偽造文書有罪
馬英九不知情所以偽造文書+貪汙都無罪
結論
高虹安偽造文書100%有罪
貪汙可能有罪可能無罪
要看高虹安拿出的證據法官採不採信
說高100%貪汙有罪或者無罪的
大概是真的可以滲透司法
已經看過高準備的證據
或者提前知道法官的見解
如果助理真的要保證高100%貪汙罪
檢察官起訴書裡面
應該要有助理承認自己真的沒有加班
而不是只承認加班申請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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