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館長又被告妨礙名譽出庭的日子
之前館長在直播中指控前員工、健身女教練網紅艾瑪emma 性騷擾健身工廠的男教練
所以才被開除
於是當事人艾瑪就對館長提告妨礙名譽
今天高等法院再度開庭判館長需賠償對方十萬元
就有記者來訪問館長對這個官司的看法
館長表示:他就是從不會法律被告成會法律,這5年來他從台灣頭跑到台灣尾,全台灣
法院幾乎都去過了,且都是被告妨害名譽,他不是殺人、不是犯什麼大罪,告不告得成都
無所謂,他很隨意,「像罵吳宗憲呷洨80萬,要就給他」,但民心是站在他這邊的,對方
可以罵人他不可以罵回去,罵回去就被告,「我都無所謂,這是個混亂的社會,反正該
怎麼判怎麼判,被罰個錢都無所謂」。
館長對於這幾年來到處被告妨礙名譽,從北到南 通通都被告過一遍、全台灣法院幾乎
都去過了,早已習以為常 反正他都只是被告妨礙名譽 又不是殺人,不是什麼大罪。
對於法院審判結果 館長早已無所謂 像之前吳宗憲告他 被法院判賠80萬
既然吳宗憲要這筆錢、就給他,反正民心是站在館長他這邊的
現在這個社會就是很混亂,別人罵他、他都不可以罵回去、只要罵回去 他就被告了
反正法官要怎麼判就怎麼判,只是罰個錢而已 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