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詹江村臉書

作者: goldsingle (BE A FULLSER)   2023-10-25 10:09:01
胖周瑜要小心了 詹村長對桃園酒店生態應該是有相當的了解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⒏另被告B○○辯護人辯稱被告B○○在擔任同安所所長任內
,自己依職權所規劃的臨檢勤務,或者是配合同安所所做的
臨檢或釣魚紀錄,就有上百次,其中有7 次查獲南平店涉有
不法,這樣的行為還能被稱為包庇?況且,被告B○○任職
期間有發生一件事情,就是同安所有去查獲天○○的兒子有
媒介色情之情事,從監聽錄譯文可知,天○○去找縣議員廖
輝星、縣議員詹江村、桃園分局長楊哲昌來跟B○○關切,
但是最後天○○的兒子還是一樣被移送了。
原文超級長 有興趣可以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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