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2023-10-31 11:35:24我講的是一種理想,
首先要修法強迫立委選市長時辭職,這不實際;
但是在選前辭職這一點,
目前也只有看過選前不到一個月辭職的,
不管是穩上的(蔣萬安、林佳龍、魏明谷),
還是穩死的(姚文智)。
事實上還沒有過任何帶職參選的立委,
勇敢地說:我選前三個月辭職,
也可以讓中選會在市長選舉同天辦立委補選,
減少社會運作成本。
實務上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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