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estate.ltn.com.tw/article/18593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什麼!房子不合法也要繳稅?不繳恐受罰緩最高2倍
4.完整新聞內容︰
若住家有一間違章建築房屋,沒有使用執造,隨時都可能會被拆除,是不是就不需課徵房
屋稅?稅務局指出,不少民眾對於違章建築認知有所誤解,只要是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
或建築物都是課徵對象。
又到了繳稅高峰潮,不少民眾對於房產持有稅有諸多疑問,像是哪些建物需要課稅?哪些
是在課稅範圍外的,特別是違章建築格外有爭議性!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照房
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
課徵對象,違章建築房屋也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指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房屋不論合法與否
,都應依法於建造完成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設立房屋稅籍,如未於規
定期限內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了補繳應納稅額外,還需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
鍰。另外提醒民眾注意繳納房屋稅只是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因此使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
法。
5.附註、心得、想法︰
自由今天這篇報導有符合時事哦,而且也特別提醒,就算有繳稅也不代表違章建築就變合
法。希望各位家裡有違建的要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