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官絕無可能主動做出類似萬胡會議的判決,因為在三權分立制度下,只有立法院可以
: 主動作出剝奪人權的決定,反而,正因為大法官的存在,才能在立法院通過如此迫害人權
: 的法律案時,由大法官肩負最後一道保險機制,宣告該法律違憲。如果你因為錯誤的擔心
: 大法官主動侵害人權而廢掉憲法法庭,其結果反而是解開了立法權與行政權的限制器,放
: 縱他們侵害人權而不受審查。
(今天最後的扣打)
jump是一種菁英主義論,但我還是要再說一次,
如果你認為"大法官的職責就是要制衡民主",那我必須說,這是不對的。
比方說就像我講的,世界有很多國家都有憲法法庭,
但是大部分都像泰國、俄羅斯這樣成為執政者的工具,任意壓抑民意。
我不相信這些國家的大法官都沒有法學素養,但他們就是執政者的爪牙,沒錯吧?
我現在擔心的是台灣也走上這樣的路,
變成執政者利用大法官,進行反民意乃至壓抑民意的裁決。
我這樣的擔心不是空穴來風,jason說我擔心大法官釋憲廢死,
我是擔心沒錯,但擔心的是把這點看得很輕鬆的那群人...
廢死聯盟有一次就很高調地說,"台灣明天廢死,大家還不是馬照跑歌照唱?"
我覺得這是很輕率的態度,如果大法官照這種輕率態度行事,
會有什麼後果不堪設想。
台灣的民主得來不易,如果被這群人給破壞掉的話,該如何是好?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