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哥:
抽菸確有此事,對於有違法令的情況,該罰就罰。
當天,晚上我先和朋友在一家居酒屋吃飯,
中間接到另一位朋友打來,
「問我要不要去他那裡坐一下?
介紹幾個朋友給我認識。
於是我就在8點多叫了計程車前往。坐了一個多小時就離開。」
我的朋友是做電商的,不是詐騙,不是博弈水錢。
900多花點時間拜訪基層拉票比較實際,汙衊我對選情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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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評:
老婆大人都說要戒菸了
該罰就罰 吸菸讓別人吸二手菸就是不對
至於同棟大樓有好多公司,請外界不要移花接木影射。
人家做電子商務正經生意,不要抹黑別人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