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7/c1013967/content.html
所以中國新住民嫁來台灣
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很簡單
去找一個中共國承認的小國家取得該國國籍
再回中共國辦理喪失國籍
不就好了?
如果要參加中華民國公職選舉
就先放棄小國國籍
來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這樣全程都合法吧?
根本不需要討論中華民國跟中共國間有沒有互相承認的問題啊
大家怎看 (^ ▽^ )